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五一”节前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为确保五一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决定开展实验室全面自查,整治校园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整改
(一)检查内容与重点
对照《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五一”节前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1)具体要求,重点检查危化品管理平台使用情况,排查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处置情况,排查辐射、机械、特种设备等实验设施、设备与用品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情况,排查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情况等。
(二)工作安排
1.学院自查自纠
各学院严格对照上述检查重点,组织对本单位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查漏补缺,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责任到人,不整改到位不销账。各学院4月26日前将本单位的自查自纠纸质版材料交至行政楼215,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学校检查与整改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将深入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开展现场检查,查看各单位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3.市教育局检查组检查
根据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各市(县)区教育局将于4月26日—30日对辖区学校开展检查。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明确整改责任和措施要求,督促学校立即落实整改责任,形成闭环管理。
(三)检查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安全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2.全面排查,务求实效。各学院、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检查内容立即开展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着力抓好整改,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工作实效。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