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无锡学院实验室工作条例》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使用管理,推进我校实验室使用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障教学、科研以及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各学院务必做好实验室使用台账记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做好使用台账记录,包括实验教学考勤、开放使用记录、培训记录、大仪使用记录、设备共享记录等。
二、实验室使用台账记录需详细填写使用人、使用时间及课程名称等信息,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各实验室需按照每日安全巡检制度,形成实验员日日安全检查、日日填写记录的习惯。
三、对于化学类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台账,危险化学品登记、领用、使用、回收、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必须及时、准确做好记录。台账需规范存档备查。
四、各学院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实验室台账的自查工作,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将会同学校监督部门定期开展现场检查。
请有关学院领导加强督导、抓紧落实。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