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4-30 点击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五一”假期将至,为做好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有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结合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现将假期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1、各学院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制度措施落实、落细、落严;

2、各学院(单位)在放假前组织人员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涉及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含气瓶)、危险废弃物等重点防护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

3、假期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在安全检查后关好水、电、气和门窗,保证实验室消防通道畅通,探测及报警设施工作正常,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突发事件的“四防”工作。

二、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假期期间,实验室原则上不开放,若确因教学、科研需要须填写实验室使用申请表(附件1)做好备案登记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与措施,对相关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严格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2、假期期间,有学生做实验的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或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进行危险性实验,须有两人以上同时在场进行。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和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3、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饮食、聚众娱乐、留宿,严禁在实验室存放和使用电饭煲、电水壶等违章电器;

4、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和相关实验室安全规定。

三、执行节日假期专人值班

假期期间,各学院(单位)需做好巡查工作,对重点部位、开放的实验室需重点防范,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和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和巡查人员要始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80560081;保卫处:8056011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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