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作者:曹海啸 时间:2021-12-2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实验室安全运行,强化我校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查找实验室安全漏洞,保障实验教学、科研工作有序进行,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科函〔2021〕7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教办科函〔2021〕27号)要求以及学期末学校实验室工作安排,决定近期组织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安全稳定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单位及其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做好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要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二级单位及其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清醒认识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
二、检查方式和重点
本次检查全程通过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进行,请各学院负责老师通过平台上的安全检查模块进行相关操作,可联系厂商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协助指导。
各二级学院(单位)对标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开展相关工作。
突出重点环节: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包括: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应急预案以及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等);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包括:具有学科专业特色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记录、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与考试情况等);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与实际运行情况(包括:学院危险源的种类、分布、数量、采购、存放、使用、处置、责任人等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情况(包括:实验室安全防范设施和装备、个人防护用具配置情况,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紧急喷淋等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等)。
5、实验室气瓶,压力容器,高温、高压、高速、电磁辐射、服务器、UPS等特殊设备的使用与运行情况(包括:运行维护记录、安全操作规程或注意事项等);
三、工作安排
(1)二级学院(单位)自纠自查阶段(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3日)
各二级学院(单位)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进行部署动员,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标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突出重点环节,组织力量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全面深入自查,在系统中建立检查任务,并落实整改。
(2)学校现场检查阶段(2022年1月4日-5日)
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协助,组成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现场检查过程中,各单位负责人须全程参与现场检查。
(3)整改落实阶段(2022年1月6日-11日)
学校汇总检查出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并进行通报,各学院本着“举一反三”的原则,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并在系统内进行填报,形成安全隐患整改闭环。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老师 0510-80560084 行政楼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