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曹海啸 时间:2021-10-28 点击数:
各学院(单位)、实验中心(室):
根据10 月25 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开展全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二级学院(单位)自查自纠阶段(10月30日前完成)
各二级学院(单位)进行动员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环节,组织力量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全面深入自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并落实整改,并将《无锡学院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交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213),电子版发送至bjsbc@nuist.edu.cn。
(2)学校突击现场检查阶段(10月31日前)
校安全检查组对全校实验室进行重点抽查,特别是对于实习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全部重点场所,覆盖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部流程,现场检查过程中,各二级单位负责人须全程参与现场检查,并安排专人记录现场反馈的整改意见。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单位及其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清醒认识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做好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未能按时完成安全隐患排查的单位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学校将对行动迟缓的学院进行约谈或通报,对工作不力、问题严重的学院予以问责。
(2)本次排查范围覆盖高校的各级各类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全部重点场所,覆盖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部流程。各单位可参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 2),结合自身实际,对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场所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专业力量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尽快整改,并按期复核。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0510-80560084 行政楼213室
Email:bjsbc@nuist.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