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内自购国有资产盘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1-24 点击数:

各单位:

针对省委巡视组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提出的反馈意见,根据整改工作进度安排,现要求各单位将2025年10月31日(含)之前的自购(已办结有会计凭证号,非指挥部代建代购的)国有资产部分进行清查,步骤如下:

1.各单位核实本单位保管和使用的固定资产实物与资产管理系统中资产信息相符情况,包括资产标签、资产编号、使用人、存放地、状态等。

2.若存在固定资产实际情况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不一致的,应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及时办理变动业务,做到账、卡、物一致。若没有标签的,请补打标签,及时粘贴;若系统中办理变动业务存在问题的,请资产管理员统一收集后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

3.自购国有资产全部核对完全,保证账、卡、物一致后,填写《无锡学院自购固定资产自查表》和《无锡学院自购无形资产自查表》(信息可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导出),并签字盖章,于2025年12月8日提交,电子版交至邮箱2638911253@qq.com,纸质版交至行政楼211办公室。

4.学校组织清查组实地盘点,核查固定资产清查情况,汇总学校固定资产清查结果。

国有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

2025年11月24日

无锡学院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2009636号-1 苏ICP备08108488号-1 地址:无锡市锡山大道333号   邮编:21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