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秋季学期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1-05 点击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秋季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排查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深刻汲取省内外实验室安全事故教训,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做到自查全覆盖、零死角,切实摸清实验室安全隐患底数,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坚持立查立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有效降低校园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概率。

二、检查内容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秋季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相关要求,检查重点内容如下:

1.学院是否依照实验室分级管理要求开展相应频次的安全检查和规定学时的安全培训;

2.学院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安全运行机制是否建立。

3.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与准入制度是否严格落实。

4.个人防护与环境保护措施是否落实。

5.危险源的采购、运输、存储、使用、转移、处置等环节是否规范并全过程监管,建立分布档案和使用台帐。

6.化学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处置。

7.学院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巡查机制是否有效落实。

8.高温高压高速运转设施、气瓶等特种设备是否落实防护措施并定期检测、安全巡查。

9.用电、用气、动火等是否按规范落实防护措施。

10.学院是否制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三、工作安排

1.学院自查整改。即日起至11月7日,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严格对照上述检查重点,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立行整改。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自查自纠纸质版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行政楼215。

2.学校检查。11月10日至15日,校领导带队开展校园安全实地检查。

3.省教育厅检查组现场检查。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安排,11月21日至12月10日,省教育厅检查组深入开展高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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