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江苏地方属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科函〔2022〕6号)文件精神,查验各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组织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暨自查自纠回头看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学校部署,统筹做好本部门实验室自查,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到位。
二、检查范围与内容
检查范围为全校各类实验室。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室环境与管理、警示标识和安全设施运行情况、水电安全、危险品储存及使用、危险废物处理、压力气瓶及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情况等实验室安全范畴。
三、工作安排
(一)学校检查阶段(2022年7月7日上午9.30)
1.成立以曹广喜副校长为组长的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队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及相关部门配合检查工作开展。
2.检查完毕后实验室专项检查组向各部门反馈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
(二)落实整改阶段(2022年7月8日—7月12日)
1.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督促各实验室完成整改工作,并在安全检查小程序中完成整改内容上传。
2.学校根据各部门整改情况,安排抽查。
3.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