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6-29 点击数: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江苏地方属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科函20226)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特种设备、气瓶、用水用电等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一)检查范围:

本次自查自纠工作范围包括全校各二级学院管辖的实验场所,包括教学及科研实验室、化学试剂暂存室、实验废弃物暂存场所等,重点检查涉及危化品、气体钢瓶、特种设备相关场所。

(二)检查重点

1.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和责任制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的细则制定和落实情况;

2.实验室制度上墙、环境卫生、人员防护、警示标识等显性指标情况;

3.实验室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建立与演练落实情况;

4.实验室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情况,院系层面每月一次的实验室安全自检自查及整改记录纸质版材料;

5.实验室化学安全、高风险设备安全、用电安全、特种设备、危险废弃物等实验室风险源分类分级安全管理情况;

6.应急喷淋洗眼器、气体浓度报警器等安全硬件保障设施配置及维护情况;

7.实验室试剂耗材、仪器设备的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落实情况等;

8.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实验室门牌与实验室分级分类告知牌上的安全责任人是否一致。

二、工作安排

各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进行自查,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所有安全隐患建档立案,做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请各单位于73日前在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程序内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组织人员检查实验室安全整改落实工作,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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