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无锡学院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4-2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安涵〔2022〕5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苏安电〔2022〕1 号)等文件精神,配合无锡学院校园安全大检查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查找堵塞安全漏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教学、科研的正常开展。拟开展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实验室安全尤其危险化学品安全关系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学校乃至社会稳定大局。加强实验室安全,减少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是开展实践教学、加强人才培养的重要保障。各学院要坚守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践行安全发展理念。

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行系统化安全教育。在师生职工中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培训,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危险化学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营造全员学安全、知安全、守安全的良好氛围。要提高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水平,落实安全准入制度和安全保障体系,增强安全管控能力,不断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二、检查范围

凡涉及到易燃易爆、剧毒、毒害、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气瓶(实验室用气瓶均属易燃易爆气瓶)等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的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实验用品仓库等,均属于本次专项检查、整治的范围。

三、检查重点

1、各级实验室是否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

2、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3、实验室是否加强危险废物处置管理,排查各类实验室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情况,及时规范安全处置;

4、是否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确保参与实验的学生、教师、工作人员,全面熟悉并掌握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及突发情况处置方法。

四、检查方案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5月1日-2022年5月7日)

1.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进行布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

2.各学院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并在实验室安全检查平台等做好检查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现场检查阶段

在各学院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会同学校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全校安全统一大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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