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5-24 点击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4〕6号)要求,为确保我校实验室有序运行,全面整治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开展2024年度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学院(单位)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2.全面排查隐患。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深入排查整治,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着力抓好整改,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工作实效。

二、检查重点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要求,检查重点如下:

1.分级分类管理。各学院(单位)要按照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对实验室进行分级分类管理,落实学校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2.检查实验室化学品管理情况,特别是管制类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管理。对照实验室化学品清单,清点库存化学品,确保无化学品丢失、泄露等情况;检查化学品存放情况,确保科学有序存放、化学品标签完整清晰;检查化学品储存场所,确保通风、温度控制、监控、报警等安全设施运行良好。

3.检查用电安全。重点对长期未使用的仪器设备、高温高压设备、空调、冰箱、监控报警设备等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展检查,避免突然通电造成设备设施损坏、人员受伤;做好实验仪器设备调试、维护工作,加强防潮、防湿、防漏电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安全、大型仪器设备正常使用。

4.检查消防安全。根据实验室特点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保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数量、种类、位置配置合理,杜绝消防通道、消防门被阻塞,指示不明确等情况,严格遵守各项消防法规。

5.检查气体安全。对气体钢瓶进行有效期、使用状态、气路密闭性、安全阀、报警器等进行检查,如有安全隐患须及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妥善处理;实验室不得过量囤积气体钢瓶,及时清运不使用或空的气体钢瓶。

6.检查各类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检查涉及危险源的实验场所是否有显著、明确的警示标识,及时补充必要的标识,更换老旧、脱落的标识;检查实验室的通风橱、紧急喷淋、洗眼器等安全设施,确保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检查应急物资柜、急救药箱等,确保实验室配备合适的应急物资和个人防护用品,且存放地点有明显标识。

7.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各学院(单位)要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做好准入培训,并强化应急处置培训;实验人员要对可能威胁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工作安排

1.学院自查自纠(5月24日-5月31日)

各学院(单位)严格对照上述检查重点,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于5月31日之前将纸质版材料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行政楼215。

2.学校检查与整改(6月3日-6月7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将组织人员对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开展现场检查,查看各单位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省教育厅专家组检查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安排,将组织专家对高校开展进校检查、调研工作,重点调研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难点、痛点问题,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5月24日      

无锡学院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2009636号-1 苏ICP备08108488号-1 地址:无锡市锡山大道333号   邮编:21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