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实验教学,保障本科教学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学校《无锡学院实验室工作条例》的要求,各学院务必做好实验室使用台账记录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做好使用台账记录,包括实验教学考勤、开放使用记录、培训记录、大仪使用记录、设备共享记录等。
二、对于化学类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台账,危险化学品登记、领用、使用、回收、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必须及时、准确做好记录。台账需规范存档备查。
三、实验室使用台账记录需详细填写使用人、使用时间及课程名称等信息,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各实验室需按照每日安全巡检制度,形成实验员日日安全检查、日日填写记录的习惯。
四、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实验室台账自查工作,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将联合学校监督部门定期开展检查。
请有关学院领导加强督导、抓紧落实。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