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9-25 点击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国庆假期将至,为做好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有序,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国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1.各学院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管业务就要管安全”的要求,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压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制度措施落实、落细、落严;

2.各学院(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组织人员对所属实验室,尤其涉及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含气瓶)、危险废弃物等重点防护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

3.各学院(单位)9月29日前将本单位的自查自纠纸质版材料交至行政楼215,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9月30日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将对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开展现场检查,查看各单位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切实做好假期安全防范工作

1.假期期间,确因教学、科研需要,学院要对开放使用的实验室、需连续通电运行的设备以及实验人员等做好备案登记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与措施,对相关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严格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2.假期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在安全检查后关好水、电、气和门窗,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突发事件的“四防”工作;

3.假期期间,有学生做实验的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或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进行危险性实验,须有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和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4.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含气瓶)等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假期期间暂时不用的应妥善存放,确需使用的需指派专人负责并做好使用台账、保管记录等;

5.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含气瓶)存储点,废弃试剂存储点,贵重仪器存放地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的物理防范和技术防范措施,并严格做到专人负责及使用登记制度,确保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6.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饮食和留宿,严禁在实验室存放和使用电饭煲、电水壶等违章电器。

三、安排假期专人值班

假期期间,各学院(单位)需做好巡查工作,对重点部位、开放的实验室需重点防范,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和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和巡查人员要始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季葛盛:18851773982

保卫处值班报警电话:8056011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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