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校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我校实验室安全稳定,全面整治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深刻汲取近期典型安全事故教训,强化大局意识、风险意识、底线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自查全覆盖、零死角,切实摸清实验室安全隐患底数,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坚持立查立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二、检查内容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校安全检查的通知》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相关要求,检查重点内容如下:
1.学院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安全运行机制是否建立。
2.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与准入制度是否严格落实。
3.个人防护与环境保护措施是否落实。
4.危险源的采购、运输、存储、使用、转移、处置等环节是否规范并全过程监管,建立分布档案和使用台帐。
5.化学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处置。
6.是否建立定期安全检查与巡查机制并有效落实。
7.高温高压高速运转设施、气瓶等特种设备是否落实防护措施并定期检测、安全巡查。
8.用电、用气、动火等是否按规范落实防护措施。
9.是否制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工作安排
1.学院自查。即日起至11月7日,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严格对照上述检查内容,组织人员集中开展一次本单位各级各类实验室拉网式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提出整改措施,立行整改,明确检查、整改责任、时间节点和措施要求。各单位于11月7日前将自查自纠纸质版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行政楼215。
2.省教育厅专家组现场检查。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安排,将组织专家对高校开展现场检查,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