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评估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使用管理,推进我校实验室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各学院务必做好实验室使用台账记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做好使用台账记录,包括实验室运行使用记录本、学生使用登记本、开放使用记录、培训记录、大仪使用记录、设备共享记录等。
二、实验室使用台账记录需认真填写使用人、使用时间及课程名称等信息,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三、对于化学类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台账,危险化学品登记、领用、使用、回收、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必须及时、准确做好记录。台账需规范存档备查。
针对前期联合检查发现的相关问题,请各学院12月26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后续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现场检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