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函》文件要求,中秋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为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及时防范化解实验室安全风险,现就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管业务就要管安全”的要求,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坚持底线思维,树牢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2、压实安全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机制,持续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坚决查纠各类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全方位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
二、隐患排查整治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具体要求,组织人员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涉及危险化学品、设施设备(含气瓶)、危险废弃物等重点防护部位;
2、假期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在安全检查后关好水、电、气和门窗,保证实验室消防通道畅通,探测及报警设施工作正常,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突发事件的“四防”工作;
3、各学院9月28日前将本单位的自查自纠纸质版材料交至行政楼215,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对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开展现场检查,查看各单位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假期期间,实验室原则上不开放,若确因教学、科研需要,学院要对开放使用的实验室、需连续通电运行的设备以及实验人员等做好备案登记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与措施,对相关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严格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2、假期期间,有学生做实验的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或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进行危险性实验,须有两人以上同时在场进行。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和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3、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饮食、聚众娱乐、留宿,严禁在实验室存放和使用电饭煲、电水壶等违章电器;
4、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和相关实验室安全规定。
四、节日假期值班
假期期间,各学院(单位)需做好巡查工作,对重点部位、开放的实验室需重点防范,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和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和巡查人员要始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80560081,18851773982;保卫处:8056011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