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5〕4号)要求,为确保我校实验室有序运行,全面整治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开展2025年度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单位要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贯彻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2.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守牢安全底线。各单位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管业务就要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做到责任到人到岗,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3.全面排查隐患,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各单位务必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深入排查隐患,做好检查记录,着力抓好整改,确保工作实效。建立完善的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领导机构、应急预案等,确保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检查重点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附件1)要求,检查重点如下:
1.分级分类管理。各单位认真落实《无锡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附件2),加强实验室安全精细化管理,提高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梳理实验室危险源信息,对重要危险源严格管理,填报《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附件3),列明实验室的准确位置、类别、涉及的主要危险源信息。
2.检查实验室化学品管理情况,特别是管制类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管理。对照实验室化学品清单,清点库存化学品,确保无化学品丢失、泄露等情况;检查化学品存放情况,确保科学有序存放、化学品标签完整清晰;检查化学品储存场所,确保通风、温度控制、监控、报警等安全设施运行良好;检查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加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贮存和转运管理。
3.检查用电安全。重点对长期未使用的仪器设备、高温高压设备、空调、冰箱、监控报警设备等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展检查,避免突然通电造成设备设施损坏、人员受伤;做好实验仪器设备调试、维护工作,加强防潮、防湿、防漏电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安全、大型仪器设备正常使用。
4.检查消防安全。根据实验室特点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保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数量、种类、位置配置合理,杜绝消防通道、消防门被阻塞,指示不明确等情况,严格遵守各项消防法规。
5.检查气体安全。对气体钢瓶进行有效期、使用状态、气路密闭性、安全阀、报警器等进行检查,如有安全隐患须及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妥善处理;实验室不得过量囤积气体钢瓶,及时清运不使用或空的气体钢瓶。
6.检查各类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检查涉及危险源的实验场所是否有显著、明确的警示标识,及时补充必要的标识,更换老旧、脱落的标识;检查实验室的通风橱、紧急喷淋、洗眼器等安全设施,确保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检查应急物资柜、急救药箱等,确保实验室配备合适的应急物资和个人防护用品,且存放地点有明显标识。
7.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各单位要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人员以及外来人员做好准入培训及应急处置培训;实验人员要对可能威胁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工作安排
1.学院自查自纠(5月23日-5月28日)
各单位严格对照上述检查重点,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检查整改记录,并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4)。
请各单位5月28日之前将《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纸质版材料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行政楼215。
2.学校检查与整改(5月29日-5月30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人员对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开展现场检查,查看各单位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3.省教育厅专家组检查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安排,6月至8月将组织专家对高校开展现场调研,重点调研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制度建设、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及危险废物处置等情况。
联系人:季老师
联系电话:80560081,1885177398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