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26 点击数:

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3年五一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深入贯彻《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高校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安函20231号)要求,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现将五一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各单位应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具体责任人。

二、各单位负责人在节前组织人员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确保节日期间实验室门窗关好、水电切断,探测及报警设施工作正常。重点对消防报警和灭火设施有无问题、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火灾等重大突发事件紧急疏散预案是否有效等认真组织排查整改,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含国家管制的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压力容器、气瓶等设备的管控,严格落实保管责任人。

四、假期期间实验室原则上不开放,若申请使用需填写实验室使用申请表(附件1),有学生做实验的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或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进行危险性实验,须有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和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五、各单位安全责任人和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重点场所必须安排专人值班。

节日期间,如有突发状况,请与相关部门联系。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80560081;保卫处:8056011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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