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温天气下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8-14 点击数:

各学院(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温天气下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221号)精神,近期,我市出现持续晴热高温天气,最高气温超过 38℃。高温天气下,实验室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各学院(单位)要全方位守住实验室安全底线,切实扛起防范化解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实验室安全底线思维,提高对实验室安全风险的预见、应对和处置能力。现就做好高温天气下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验室开放审批及准入制度。各学院(单位)要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在暑假实验室开放实验室申请基础上,再次从严开放实验室,确须开放实验室的,须履行报备审批手续,并说明开展实验的必要性、紧迫性以及风险点和对应防护措施、应急预案。尽量不安排高危险性实验及过夜实验。开放的实验室应安排值守老师在岗,做好每日安全巡查,并做好记录。同时,提高实验人员准入条件,严格控制进入实验室的人员数量。

二、做好个人实验防护及安全。开展实验时须根据实验需要穿着实验服,佩戴护目镜、口罩等防护用品,不得因图凉爽方便而穿着短裤、拖鞋等进行实验操作。要合理安排实验进度,劳逸结合,防止中暑,一旦身体感觉不适,必须立即停止实验,及时报告、就医。尽量避开中午等高温时段开展低沸点危险化学品、高温高压设备等危险性大的实验。离开实验室前务必关好门窗、水、电、气。室内温度超过33℃时,应立即暂停危险性实验和危险化学品使用。温度达到35℃及以上时,应停止室外试验。

三、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管理。重点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含易制毒、易制爆等管控化学品)、气瓶、特种设备和高温、高压、高转速设备等规范化管理。假期运行的实验室,危化品必须依规管理。假期停止使用的实验室,要及时清查、封存好危化品。尽量减少实验室内气体钢瓶存量,存放在外的钢瓶,避免高温、暴晒。需要低温储藏的试剂,务必放入防爆冰箱储存,废液桶存放入阴凉处,避免阳光直晒。实验室危险废物做到及时清理,避免堆积。

四、做好服务器、不间断电源存放点的安全工作,谨防因突然停电,空调无法及时启动等因素引起的服务器机房温度过高,可能导致的火灾隐患。

五、加强督查检查,强化应急值守。各学院(单位)要加强实验室不间断检查和巡查力度,制定实验室不间断检查巡查计划。将实验安全检查、巡查责任落实到人,明确检查的内容、范围和要求,规范安全检查记录的完整性。针对夏季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等突发情况,科学周密制定建立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突发情况及时应对处置,有效保障实验室人员、设备、财产安全。

 六、各学院(单位)分管领导和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和巡查人员要始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8056008118206191257

保卫处值班报警电话:8056011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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